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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彰化了,也開始回復最原始的過往,沒有情人,沒有電腦,沒有太多屬於自己的自由,幫忙家裡工作,日復一日的,閒餘時分看看書,或是看看電視,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的過去,說不充實嗎?還挺多事情要做的,說充實嗎?總覺得這樣挺無趣的……
不在沉迷網路遊戲,不在執著購買書藉,對於自己的需求,已減得越來越少,再這麼下去,會不會連自己身為一個人的存在感,都漸漸喪失呢?如果連一點慾望也沒有,那生活在這個世界上,我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呢?
嗯……是該好好思索思索,思索什麼?自己存在的意義?還是自己慾望的需求?
喔!對了,我胖了,目前七十公斤,自己量時也嚇了一跳,跟高一時相較,我大概胖了十七公斤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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