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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難得不在家,這個月最後幾天,多寫幾篇好了。
 
  兩個人相處時,能不能處得來,其實可以從六個方面來看,分別是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也就是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嗯?我不是在講佛學,不過剛好也是這六種就是,怎麼說呢?請讓我慢慢述訴。
 
  六識,其實指的就是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、觸覺和感覺這六個,而兩人相處時,其實看的也脫不出這些,排列的先後順序應該是:感覺→視覺→聽覺→嗅覺→觸覺→味覺。
 
  為何感覺排第一?因為我們看到一個人的第一個反應,就是在感覺,像:這個人好像是流氓、這個人好像是公車、這個人的氣質真好、這個人真沒有水準……這一類的,不就是「感覺」嗎?當感覺是正向的時候,我們才會有第二識,也就是「視覺」,這個時候,我們會仔細的看清楚這個人,看清楚對方穿的是什麼樣子,長的是什麼樣子,行為舉止是如何等等。
 
  當視覺也ok的情況下,我們就進到了第三識,也就是「聽覺」,其實!從第一識到第三識,應該實際上的反應時間只有幾秒鐘,然後就是面對面交談的時候了,對方的聲音是否悅耳,是否動聽,是否沙啞尖亢等等,到第三識時,「感覺」又會再跳出來,用來做第二次的確認,確認這樣子的人兒自己真的處得來。
 
  當聽覺也沒啥大問題時,我們大約又花了幾秒鐘的時間,接著會注意到的,就是嗅覺,對方身上有什麼樣子的味道?是不是自己喜歡的味道,還是自己嫌惡的?對方身上有沒有什麼奇怪的味道,是自己能接受的,還是不能的?當一切都在自己容忍範圍內,我們才能再有進一步的接觸。這樣的接觸,也就是「觸覺」了。
 
  當自己的手往對方身上摸,或是對方的手往自己身上摸時,接觸到的觸感,也能加強或減緩對一個人的態度,是堅硬結實的?是柔軟平滑的?是粗粗的,還是細緻的?是硬硬的,還是軟軟的?是大大的,還是小小的……諸如此類的,最後,就是味覺了,當然指的就是「親」、「舔」和「吸吮」了。這種東西,應該就不用多做介紹了吧?
 
  想特別提出來說的,其實是觸覺時的感覺,這也是我在部隊裡時,不小心發現的我第二個狀況。
 
  其實,我在跟女孩子交往時,手一直都會很不規距,走在路上會想牽手,停在路旁會想擁抱,坐著會想摟著,在房裡時……就會有更多的不規距了,之前HW曾說過我「好色」,我當時也只是傻笑了幾聲,在部隊後,卻也弄懂了為何我會如此,其實……原因還蠻簡單的。
 
  兩人有肢體上的接觸時,其實身體是很誠實的,你對觸碰者有著什麼樣的感覺,會在你被觸碰時,反應在你自己無意識的狀態中,從皮膚的觸感、肌肉的觸感,到你身體整個的反應,臉部的神情什麼的,都會因為觸碰而有所不同,比較敏感一點的人兒,就能在這個時候暸解,其實對方在被你碰觸時,想的是些什麼。
 
  不相信?有空去牽牽情人的手,和牽牽朋友的手,你會發現,兩者牽起來的感覺不同,並不是單純不同人的不同,而是……更心靈的感覺,這也讓我明白,為何當時和HW出遊,我會如此的不規距,原來……我一直想知道,在她心中,我是個什麼樣的存在……
 
  女性在這方面,應該有著更強烈的感覺,也才曾聽說……女孩子知道,自己的男友在跟自己做愛時,想著人是不是她的直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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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梵 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